夏志清教授说:于仁秋在美国生活多年所积累的种种感受和观察没有办法在专业著作中表达出来,所以才选择写这部长篇小说《 请客 》。他是专业的历史学者,对美国华人的历史有透彻的了解,他这部反映美国华人生活的《 请客 》才写得这样有趣,又有历史感,是一部与众不同的小说。
2007 年春天,刚出版的长篇小说《 请客 》为作者于仁秋引来了北京的查建英和台北的唐翼明两位故友。 20 年前,他们同是纽约华人文学界的活跃人物:查建英被视为 80 年代留学生文学的代表,唐翼明是哥伦比亚大学文学博士,于仁秋则是纽约大学历史学博士。 1987 年春天,他们与文友们聚会在哥伦比亚大学附近的晨边大道( Morning Side Drive ),组织的文学社取名为 “ 晨边社 ” 。
活跃一时的文学社随他们留学生涯的结束而告终,毕业后,于仁秋去了纽约州立大学珀切斯分校历史系教书,查建英来往於北京和纽约之间,唐翼明则去了台湾政治大学中文系任教。 20 年过去,于仁秋获得了终身教职,由副教授升为正教授,并担任过系主任,现在还负责该系的亚洲研究计划。
与过去结社不同,如今住在威郡的于仁秋写作时单枪匹马,郊外林间的狂走刺激着他的文思,使他萌生了写作《 请客 》的念头并策划了所有的细节。于仁秋有一友,名叫高中,在纽约开了间文化工作室《中国风》,专门将海外的华文作品推向国内。高中将《 请客 》手稿带回北京,交给人民文学出版社,玉成了此书在国内的出版。
“ 食书蛮 ” 是纽约市立大学电影学教授戴坊发起的华文笔友组织,每月于仁秋坐火车来纽约参加活动,他在那里主讲过一本关於帝国和帝国主义的英文着作。在 21 世纪的文化呼吸中,他是否回忆起了自己发起的、远去的晨边社?
留学时的活动和思索。 文学 “ 晨边社 ” 发起人是唐翼明、查建英、于仁秋、王渝、谭家东、江宇应和吴千之七人,他们中好几位住在哥大旁的晨边大道,这里属哈林区,黑人很多。那时,美国社会学家将纽约华人划分成以唐人街华人为代表的下城华人( Downtown Chinese )和华人学生学者组成的上城华人( Uptown Chinese )两类。
唐翼明为人热心,被文友们选为上城华人组织 “ 晨边社 ” 的社长,武汉大学中文系研究生毕业的他是夏志清教授的博士生,当时在《华侨日报》兼职做编辑。唐翼明的父亲唐振楚曾任蒋介石秘书,弟弟唐浩明日后以写作《曾国藩》知名。 “ 晨边社 ” 一成立就很活跃,举办了写作、评论和与国内作家交流座谈等近三十次活动。
那时已经写作了小说《啤酒肚文明》、《名人老古和他的室友们》和《三心事》的于仁秋主讲了 1987 年 6 月 21 日的首次座谈会,日后这次座谈记录以《留学生文学座谈纪要》为题发表於《华侨日报》,与会者还有王渝、唐翼明、吴千之、江宇应、谭家东、陈安娜和夏沛然。
那时于仁秋怀疑留学生文学这一说法,尽管中国作家老舍、许地山、钱锺书和郁达夫等留过学也描写过留学生,但留学生文学却未成体系。于仁秋讲了 “ 中国近代受侵略和自身力求现代化 ” 的历史背景,并向众人推荐容闳 1909 年出版的《西学东渐记》和蒋梦麟的《西潮》两本着作。
于仁秋说有过两种对中国近代留学生的观察。其一是汪一驹於 1967 年写作的《中国知识分子与西方》,与夏志清、唐德刚同辈的汪一驹认为 49 年前的留学生来自国内世袭精英阶层家庭,回去后成为新的精英。他们力图保护现存社会结构。这种政治上的保守被汪一驹视为蒋介石大陆失败的一个原因,因为蒋介石军队中团级以上将领 56 %在德日英美受过训,结果打不过毛泽东的小米加步枪。
第二种观察出自李玫瑰 1960 年所着的《中国人在美国》。美国生长的李玫瑰是芝加哥大学博士,她称留学生为双重的 “ 边缘人 ” 。在美国时,他们群居并保留中国习惯,处於主流社会的边缘。回到中国他们又发现,自己仍处於边缘。因为他们学到的 “ 坏毛病 ” 使他们难以适应传统文化。於是他们自成小圈圈,只和背景相同的人来往,成了中国社会的边缘人。
当时于仁秋提出一个研究课题:其他落后国家留学生是否和中国留学生有相同的体验和经历?加纳独立后第一任总统恩克鲁玛所著的《 I Speak of Freedom 》证实了他的猜想。恩克鲁玛在美国留学时住在哈林区,白天去屠宰场打工,晚上去图书馆看书时发现所有人都躲着他,一开始他很茫然,后来才悟到是自己身上气味作怪。类似的震撼和冲突使很多归国留学生成了他们国家坚定的反西方份子,对这一点欧美政府还大惑不解。
钱锺书在《围城》中嘲讽留学像出麻疹一样,留是非留不可的,留过之后就有了免疫力,以后碰到那些在国外拿到学位的 “ 大酵母菌 ”“ 小酵母菌 ” ,你就不会自惭形秽,就有本事对付。
那次座谈几乎一致认定留学生是悲剧角色,这倒令人关注与会者 20 年后的境况。与会八人中,时称 “ 为边缘人问题困惑、无论去留都有疏离感 ” 的江宇应现在美西一所大学商学院教书;自称 “ 每天都在同疏离感斗争 ” 的谭家东,在美国国务院负责一项翻译计划;副刊编辑王渝已经退休,还在写诗;吴千之也在俄勒冈退休。
文学社创办人之一查建英没有参加那次座谈,这位北大中文系才女的小说《到美国去,到美国去》被 80 年代的国内读者热捧。 90 年代之后,她用中英文双语写作新闻纪实,畅销的英文着作《 China Pop 》记录了中国通俗文化的兴起,近年在国内还出版了《八十年代访谈录》。她现在为曼哈顿 New School 大学中印研究中心工作,常驻北京协调中国大陆事务。
关於小说《 请客 》的问答.
结束留学生活,执教大学 10 多年的于仁秋,创作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竟是描写华洋各式饭局的 18 万字的《 请客 》。一介书生如何获得这一不易为人发掘的观察角度,并将 70 多个不同人物从繁杂的美国社会中勾勒出来,引人好奇。
多维:写《 请客 》,当是个美食者和社会活动者,你何时开始进入饭局文化?
于:我在中国的年代大家很穷,吃饱饭就行了,饭局只是到了美国才有。但 1979 年在国内的一段经历也让我注意到食物,那年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两名教授去广东侨乡调查,要求中山大学派两名副教授协助。那时国门刚开,副教授不愿去,校党委研究决定派历史系研究生去,其中之一就是我。当时我还不乐意,怕耽搁时间。
我们四人在台山一个村子里做了两个月田野调查,县里派了个曾在南洋做厨子的人为我们做饭。他厨艺了得,一日三餐千变万化,令我印象深刻,并对美食产生了兴趣。这次陪同给我带来了意外的机会,调查结束后,美国教授问我是否愿意来美国念书,接着帮我联系了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
留学时我也见识了一些宴席,留意到不同的饭局文化,这种观察和心得后来出现在小说中。工作后,自己参加的饭局就多了。我所在的大学有很好的美国民主传统,让社区居民旁听课程,他们多半是些退休老人。我是历史系聘用的第一位亚洲史教授,班上的老人逐年增多。后来我知道,这些老人不乏身价千万乃至亿万的巨富,他们请我到家里或私人高尔夫俱乐部吃饭,这给我一个深入观察美国社会的机会。
多维:你在写作长篇《 请客 》之前,是否写过以饭局为主题的短篇?
于:写过几篇纪实作品。 2000 年我曾在《世界日报》开设专栏,写了系列故事《我的美国同事们》,六个故事中好几个都是饭局。饭局能帮助了解同事的个性和故事,了解他们的矛盾冲突和真实生活,因为在饭局上,人们话语轻松很少顾忌。
多维:《 请客 》中饭局一个个漩涡般连贯下去,你写了多少饭局?
于:我没数过。完全正面描写饭局很沈闷,我在构思时有意回避。我时而实写饭局,正经八百地带读者入席;时而虚写,由人物讲述和回忆一个饭局。且饭局大小不一,洋人饭局华人饭局,目的不尽相同的饭局,我甚至尽量不重复菜式。当然我意不在美食,而是通过 请客 和被请,去听事和说事。
多维:《 请客 》中有大量对话,你为何采用传统的对话体?
于:为避免读者感觉是在回顾过去,我让叙述者像新手,从社会边沿往中心看。书中每个人都有其不同的背景,只用一种观点,一种视角和一种判断去叙事,会有偏颇。考量这些因素,我采用了对话体,让每个人自己说话,呈现自己的感受和观点。我认为艺术就是呈现,而对话体易於呈现。
多维:哪些阅读影响了你的写作风格?
于:我读过大量的中国古典小说,如《红楼梦》《水浒》《西游记》《金瓶梅》和《三国演义》对我影响很大。我喜欢文学,不太读文学评论。我受导师的影响,凡书要看原著,历史书看《战国策》、《左传》和《史记》。在国内时,我连马列都是看原著。
多维:请简单介绍一下你的个人经历吧。
于:我祖籍河北, 1949 年父亲南下广西, 1956 年我出生在广西, 1974 年入中山大学历史系做工农兵学员, 1978 年我考上文革后首批研究生,没毕业就来了美国留学。加州大学硕士毕业后,入纽约大学读中美关系史博士,现在教授美国历史和美国与东亚国家关系史。
我在美经历一气呵成特别顺:毕业后一年博士论文出版,三年获终身职提副教授,做历史系主任,再升正教授。一般来说博士毕业教书要六年才能拿到终身职提副教授,三年达到这一目标的很少。
(2) 于仁秋和他的美国生活
于仁秋说:我开始写博士论文时选了个大题目:中美经济关系史。导师说:我们念历史的,还是实在点,因为经费困难。当时一张地铁票是九毛钱,他说: “ 找一个九毛钱就能到的地方,等你拿到博士,爱写什么写什么。 ” 结果我写了无人问津的 “ 华裔洗衣工 ” ,聚焦了 “ 救国 ” 和 “ 自救 ” 两个主题 。
多维:你博士论文为何会以华裔洗衣工为题?
于:我研究中美关系,开始写博士论文时选了个大题目:中美经济关系史。导师说:我们念历史的,还是实在点,因为经费困难,这麽大题目要飞中国找资料,不如在纽约找个小题目。当时一张地铁票是九毛钱,他说: “ 找一个九毛钱就能到的地方,等你拿到博士学位之后,爱写什麽写什麽。 ”
结果我写了无人问津的 “ 华裔洗衣工 ” ,日后人们说我是研究美国华人历史的,虽不准确但没大错。九一八和七七事变使救国救亡成为华人的大事,美国华人洗衣工在 20 世纪 3 、 40 年代发起过 “ 救国自救 ” 运动,很多华人把终身积蓄和每月部分收入捐出来抗日。那时正值美国新政,劳工组织开始在政治中发挥作用,我聚焦了 “ 救国 ” 和 “ 自救 ” 两个主题。组织起来后华人发现法律和有组织行动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所谓 “ 自救 ” ,就是在美国争取自己正当的权益。
多维:这一题目是否深化了对在美华人的研究?
于:我的研究否定了美国历史学界对华人的传统看法。 1960 年以前,华人只是美国历史研究中一个不受重视的注脚,历史学界认为华人在美受歧视是因为华人自己固守传统文化、故步自封、不求进步。
其实洗衣工在 1940 年创办了自己的《美洲华侨日报》,即日后的《华侨日报》,他们试图改变不利处境,行动轰轰烈烈。冷战和韩战使华人受打压被消声,美国联邦调查局至今还存有大量华人洗衣工档案。我的论文让费城天普大学出版社的编辑眼睛一亮,立即与我签订出版合同, 1992 年书一出版就获得了美国亚美研究协会优秀历史著作奖,还被哈佛等大学用作教科书。
多维:有佳话说你在纽约州立大学很受欢迎,为学校获得了 200 多万元的捐款?
于: Mrs. Luella Slaner 是富商的遗孀,读大学时就对太平洋小岛的历史感兴趣。我来纽约州立大学时,正值她先生患了老年痴呆症,生活沈闷,朋友向她推荐了我的课程。 93 年,她来听课,时常和我讨论问题。
1996 年 Mrs. Slaner 捐给学校十万元,这样连续捐了六年。 2001 年她在过世时立下遗嘱,给学校留下了百万美金,指定给我负责的亚洲研究计划。以前这事不为人知,直到夏志清老师在给《请客》写序时透露。
多维:你何时开始酝酿小说《请客》?
于: 6 年前。我住在威郡,习惯在树林里快走,放松头脑胡思乱想。放假时我在早晨快走,平时教书时,我在下午 4 点半下课后才去树林。《请客》不是构思於饭桌上,而是快走中。一段时间酝酿之后,《请客》中的人物时刻在我头脑中涌动,他们的故事在我脑中闪现。我知道该写作了。
2005 年暑假,我林中快走后回来就写,疲倦了就用音乐放松自己,两个月写了 12 万字。高中看后很兴奋,按国内标准,长篇小说是 15 万字,他希望我补充。之后十天,我又加插了 5 个故事,最后定稿 18 万字。
多维:你写作时状态如何?
于:写长篇小说过程长,需要保存体力和状态,我相当幸运,没有任何事情干扰这种状态。我告诉太太不要和我说话,於是她就沈默,我吃饭时走神,她也理解。我不看报,忘了我是历史学家,直到写完。
多维:完稿后的《请客》和你脑子里酝酿的是否一样?
于:因为进入了状态,故事一直往下走,结果比想象的还好。小说节奏和趣味,都具好看的效果。后来,夏志清评价说 “ 耐看 ” 。其实我没有刻意追求好看,以我的年龄那未免肤浅,人生反省穿插在故事中。由於状态好,穿插比较自然。
多维:《请客》出版过程如何,是否会受欢迎?
于: 05 年高中把文稿交给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编辑,稍后我也回了中国,见面后编辑对其中一个故事提出了修改意见,回美后我再修改定稿。 2006 年初,我获得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合同,夏志清老师决定给我写序,出版社等他的序,巧的是他在 7 月当选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轮到他饭局不断,年末才写完《序:恒常的日常》。
至於《请客》在国内是否受欢迎,我不了解国内读者,没有预期。希望有人觉得这本书有趣,有人会透过请客了解在美华人及美国人的生活。
多维:你为何用英文写历史着作,却用中文写小说?
于:对我来说,英文是专业语言,中文是感性语言。写作要用感性语言,要用母语表达。我在历史专业上用英文,但表达内心深处的感受,还是中文有把握。
美国有人分析俄国和中国作家的英文写作,定义他们的英文是 “ 中立的语言 ” ( neutral ),这个词使我震惊。中立语言,就像电脑组装说明书一样,完全是一种工具。文学应该影响人的情绪,我不愿意用一种中立的语言来写作。
再如西方现代作品中大段的独白,也与传统中文小说的审美趣味相异,在美国心理治疗是家常便饭,人们情绪一波动就看心理医生。美国宪法规定生命自由和对快乐的追求是天赋人权,心理分析无处不在,也影响语言。无此背景,现代风格会让人觉得奇怪。这风格对我不实在,像是在玩在学。用中文就不同,夏志清说 “ 我是非常诚恳地在用我的母语 ” 。祖先创造的母语真好真美,我能用它,非常感激,也很享受。
我不反对用英语写作,但那是学与玩,而我没有太多时间去做这些。
围绕《请客》的几家争鸣
唐翼明:小说有个大缺点,于仁秋个人经历的局限使他完全没有提到台湾和香港留学生,而他们在美国人数众多。与大陆模式相比,他们代表了世界现代化运动中的另一个模式。如果相遇,大陆与港台留学生会有比较和冲突、融合和吸引,就像这两个模式本身,它们不但冲突,也互相吸引和调整。他们在一起必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但于仁秋这部小说完全没有反映这些。
讽刺是《请客》的灵魂,我把它看成新的《儒林外史》。它的讽刺风格 “ 平淡自然,婉而多讽 ” ,令人想起同样描写留学生、同样以讽刺为灵魂的《围城》,《围城》的讽刺狂放、淋漓尽致、相当尖刻。《围城》有贵族式的俯视姿态,于仁秋以平等的姿态来讽刺。讽刺小说离开漫画化不可能。《儒林外史》离不开漫画化,范进中举是大家最熟悉的故事。《围城》漫画化也十分明显,我觉得《请客》的漫画化比较少。
夏志清:《请客》很耐看。于仁秋在美国生活多年所积累的种种感受和观察没有办法在专业着作中表达出来,所以才选择写这部长篇小说。恰恰因为他是专业的历史学者,对美国华人的历史有透彻的了解,他这部反映美国华人生活的《请客》才写得这样有趣,又有历史感,是一部与众不同的小说。
用会话体写人物内心受限制,如果作者选择用叙述体,在人物动情的地方,还可以写得更加舒展饱满。不过,会话体也有它的好处,作者通过一场一场的对话讲一个又一个故事,叙述他对美国华人社会人生百态的观察。《请客》里绝大部分故事和细节,我都很喜欢。但并不是所有的细节我都觉得真实可信。举例来说,周强学校的教务长坎尼思在家设宴,邀请周强夫妇做客,坎尼思自己烧咖喱牛肉,不时舔一下用来烧菜的木勺子。这个舔木勺子的细节,我知道作者是用来讥刺坎尼思迪的粗鄙,可是我觉得难以置信。
林中狂走的文思
于仁秋在林中文思横飞,疾步快走的习惯为他带来了自己个性化的话语。在与于仁秋的几次话语接触中,记者做了一些辑录,当是捡获了几粒作家珍藏於纽约威郡林间的珠宝:
你真的进入美国社会了,就要交手,没有打过交手,就不算进入美国社会。
小说求好看,也求历史的深度。
历史研究需要分析,小说则需要呈现人物,人们觉得这个人物形象可信,似曾相识,就行了。
人生多面,肤浅的欢愉和虚荣是真实的,虚荣之后不足以为外人道的酸涩苦闷也是真实的。
在小说里,我对理性生活提出疑问。
在美国和在中国一样,有你喜欢的人和讨厌的人,你和喜欢的人有一种融洽,彼此尊重,以亲朋的方式相待,而不是像个客人,一个例子就是现在再也没有人跟我唠叨感恩节为什麽要吃火鸡了。
好的艺术家在创作时全身心投入,小说家投入於自己笔下的每一个人物,同情式地了解他的想法和行为方式,但在写作时要超脱,我认为在这一点上,西方作家最好的是莎士比亚,中国是曹雪芹。我不敢望其项背,心中存有这一标准。
用母语写作是我个人的野心,在美国居住 20 多年之后,我希望海内外华人喜欢我的汉语写作。
(《多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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